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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网站管理员 更新:2016-06-04 点击:0

    关于开展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635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合政〔201639号)精神,现就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入库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新引进项目”:在合肥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在本市首次投资建设的项目。

    2. “技术改造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所实施的投资项目(含扩建、改建、单纯购置、智能化和数字化改造等)。

    技术改造项目共分为5类:

    新兴产业项目,包括智能语音、量子通信及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集成电路、光伏与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物联网等)等产业的项目;

    “机器换人项目”

    智能化改造项目,分为整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整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和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3个小类;

    “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

    普通项目(除上述4类以外的其他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新引进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及《合肥市2016年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合政〔201639)方向;

    4)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5)在建或当年内能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

    2、申报材料

    1)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入库项目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编写可参照附件3:项目建议书提纲)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7)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8)新引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版本: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及《合肥市2016年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合政〔201639)方向;

    4新兴产业项目和普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机器换人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其中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和设备等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80%

    5)在建或当年内能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

    2、申报材料

    1)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入库项目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编写可参照附件3:项目建议书提纲)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7)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8“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还需提供市级部门认定文件。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三)合肥市2016年“121”重大工业项目申请入库

    列入合肥市2016年“121”的重大工业项目申请入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入库项目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6)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以下简称县(市)区经信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及《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经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将最终入库项目在合肥市经信委网站公布。

    三、报送时间

    2016年项目申报分两批组织。

    第一批于5月份组织,请项目单位于6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68日前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集中报送市经信委。

    第二批于9月份组织,请项目单位于9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927日前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集中报送市经信委。

    四、申报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1对于申报智能语音、量子通信及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集成电路、光伏与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物联网等)等产业的项目,项目产品需为其主营业务。

    2“机器换人项目”是指购置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或机器人、机械手等设备,实现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等改造的目标

    3智能化改造项目关键技术要求:整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系统层--包括传感器及仪器仪表、嵌入式系统、控制系统、人机交互系统、数控生产设备(包括机器人)等;信息层--通过有线、无线等通信技术,实现机器之间、机器与控制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功能层--实现整条生产线在无人干预或尽量少人的干预下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同时系统具有自我调整优化或在较少人工干预下实现生产参数、指标的快速调整;实现数据信息在整生产线内协同共享、生产效率和质量合格率大幅提升以及人工数量和劳动强度大幅下降。整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系统层--包括制造执行系统(MES)、传感器及仪器仪表、嵌入式系统、控制系统、人机交互系统、数控生产设备(包括机器人)等;信息层--通过有线、无线等通信技术,实现机器之间、机器与控制系统之间、生产线之间的互联互通;功能层--实现整个车间在无人干预或尽量少人的干预下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同时系统具有自我调整优化或在较少人工干预下实现生产参数、指标的快速调整;实现数据信息在整车间内协同共享、生产效率和质量合格率大幅提升以及人工数量和劳动强度大幅下降。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原则上应包括智能工厂建设规划、系统集成、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理和智能物流等六个部分,具体参照《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第三章第(二)节第2条智能工厂标准的有关要求;实现产品设计、工艺、制造、检测、物流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信息快速交换、传递、存储、处理和无缝智能化集成。

    4、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不需要重新办理入库。

     

    附件:1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第一批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2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第一批入库项目申报表.doc

          3项目建议书提纲.doc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525


    (联系人: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郭吉林、徐自舟,电话:6353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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