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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
    编辑:网站管理员 更新:2015-05-18 点击:0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536,积极实施两化融合“万千百”创新工程(即:万条“数字生产线”、千个“数字化车间”、百个“智能工厂”),发挥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中支撑作用,现就征集全市2015年“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符合项目条件(详见附件1)且在本地注册并纳税满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

    2、项目建设任务书(详见附件23)。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市经信委信息产业推进处,截止时间为2015529日;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其中一项项目。

    2市经信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建设任务书进行评审和诊断,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任务书,并经综合认定后入库。

    联系人:孙 勇 联系电话:63538782

    附件1:“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条件

    附件2:“智能工厂”项目建设任务书

    附件3:“数字化车间”项目建设任务书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条件.doc

    附件2:“智能工厂”项目建设任务书.doc

    附件3:“数字化车间”项目建设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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