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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网站管理员 更新:2015-05-07 点击:0

         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5〕36号)精神,现就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分为“新引进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两类“新引进项目”是指在合肥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在本市首次投资建设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所实施的投资项目(含扩建、改建、恢复和单纯购置等)。

    (一)进项目

    1、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及合肥市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方向、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在建或当年内能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请进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两高一剩”行业扩大产能类项目不得入库。

    (1)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有相对应产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复印件;

    (6)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7)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8)环评审批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必要时查验原件);

    (9)新引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申请入库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版本: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

    (4)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智能工厂(机器换人类)项目(要求购置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或机器人、机械手等设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5)在建或当年内能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

    符合合肥市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重点方向的项目优先入库。

    2、申报材料

    (1)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有相对应产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复印件;

    (6)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7)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8)环评审批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必要时查验原件)。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三)合肥市2015年“121”重大工业项目申请入库

    列入合肥市2015年“121”的重大工业项目申请入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复印件;

    (5)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6)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7)环评审批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必要时查验原件)。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以下简称县(市)区经信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及《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经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最终入库项目在合肥市经信委网站公布。

     三、报送时间

    项目单位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入库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后,于5月26日前集中报送市经信委,每个项目上报1份纸质材料,并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jxwtzc@126.com。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介机构应与其专业服务范围相符合,并提供该中介机构资格证书原件。

    2对于申报智能语音、量子通信及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集成电路、光伏与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物联网等)等产业的项目,项目产品需为其主营业务。

    3、已入“双千工程”库的项目不需要重新办理入库。

    附件:1、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

    2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7日

    (联系人: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郭吉林,电话:63538569

    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合肥市2015年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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