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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编辑:网站管理员 更新:2014-02-10 点击:0
        支持重点:包括节能项目、综合利用项目、清洁生产项目、节水项目和再制造项目。重点支持采用节能降耗新技术、设备、产品和工艺的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2007〕99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项目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在本地区或本行业能起到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节能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综合利用项目年综合利用量不低于5000吨,其中新型墙材项目须已获得省级确认;清洁生产项目须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节水项目年节水量不低于2万吨。(2)承担项目的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资产负债率小于70%。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落实,环评、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手续完备,当年已开工。(3)承担国家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企业,不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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