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
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近期,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对原《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请表》进行了调整,并从本批开始启用(新表见附件2),请各企业自行下载填报。
另外,根据工作安排,2014年度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3月14日。
特此通知
转自: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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