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文件
皖墙办[2013]19号
关于停止一切涉企收费的紧急通知
各市墙改办,宿松县、广德县墙改办: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认真落实省经信委领导的精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省新型墙材革新和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健康发展,为企业提供公正、透明、阳光服务,防止借机搭车收费,经研究决定:立即停止全省范围内所服务企业的一切收费,各级墙改办机构对涉企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省墙改办负责颁发的新型墙材产品确认证书、各级墙改办机构举办的培训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墙改办授权的各类企业的检验室验收、授牌也不得收费。
以上通知请立即遵照执行,并将相关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属的相关企业。
特此通知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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